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为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按月报送工作,市编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以“三加强三确保”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工作落实,确保月报责任传导到位。各级编办主任为本地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专职统计工作人员负责机构编制月报统计和报送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专职人员负主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为做好月报统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月报数据真实准确。对各县区上报的机构编制核查数据进行全面校对,加强与县区沟通交流,对信息不准确、数据不规范的县区,督促其按照机构编制统计口径,进行更正补充,及时更新实名制系统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纪律要求,确保月报数据统计质量。要求凡是涉及机构、编制、人员变动的,各县区必须在当月23日之前将相关变动调整到位并将当月核查报表和数据报送市编办。对于伪造、篡改、虚报、漏报统计数据等行为,情节较轻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