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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良法善治的营商环境,聚焦实践中仍存在的执法事项、执法层级、执法队伍偏多以及监管执法职责关系不顺等问题,福建省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从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下沉力量等方面,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省市县乡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省级执法队伍凸显福建海洋大省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特点。聚焦福建省海域面积大、海岸线长、海上执法任务重等实际情况,保留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和6个沿海设区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海洋生态、海域海岛、渔船检验、渔政渔港监督等行政执法职能,实行“海上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推动建立全省海上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机制,为维护海上经济秩序、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立足福建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定位,保留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根据闽江、九龙江、木兰溪等“六江两溪”流域分布和执法需求,设置省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队伍,构建“源头协同控、问题系统治”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模式,改变“九龙治水”现象,守护好福建的绿水青山。同时,撤销省级其他15支执法队伍,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在农业农村等6个领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设置综合执法监督局,强化省级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推动文明、公正、规范执法。
二是市县执法队伍在中央明确范围内规范设置。推行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综合执法,大力整合撤并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市级层面,保留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4-5支综合执法队伍,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2-3支执法队伍下沉市辖区,实行以区为主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县级层面,采取“5+1”执法队伍组建模式,即保留交通运输等5个领域执法队伍,组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一步整合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执法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责。
三是乡镇(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持续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全省共有1046个乡镇(街道)设置了综合执法队伍、6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执法工作机制。对省政府决定赋予全省乡镇(街道)的477项行政处罚权,省委编办指导各地按照“一县一策、一镇(街)一清单”“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等原则,做好赋权工作。
(二)推动重心下移,多措并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一是推动下沉一批。创新执法人员编制管理,探索实行“人员编制在市本级、日常工作在市辖区”的管理模式,在保障下沉执法人员待遇前提下,推动市级下沉的相关执法队伍共800多名人员到区级开展执法工作。落实中央关于“赋权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同步下沉执法力量”精神,在沙县区、建瓯市等21个县(市、区)分4批先行开展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根据区域范围、人口基数、产业特点和工作便利等因素,将县级不低于50%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片区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试点地区累计开展乡镇(街道)线上执法4万余次,执法质效明显提升。目前,全省共74个县(市、区)实行片区联合执法机制,有效解决基层执法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是撤并整合一批。除中央明确保留的执法队伍外,其他不再保留的执法队伍予以撤销,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将现有部分执法人员整合划入同级保留的综合执法队伍。县级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执法职能整合划入县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同步划转现有执法人员;乡镇将现有站所的执法人员纳入“一支队伍”统筹使用。
三是招考补充一批。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严把人员入口关,执法队伍比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标准招收人员”的要求,与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全省执法人员专场招聘考试,为各级招录补充执法人员。
(三)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是推进全域全流程网上行政执法。全程参与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梳理全省行政执法事项总清单共4400多项,依托平台推动“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创新。目前,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入驻4000多个执法主体,乡镇(街道)均入驻执法平台实行线上执法。2024年,全省办理各类案件134万多件。
二是推行执法效能评估。探索开展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效能评估,牵头研究制定《执法机构执法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从执法队伍组建、职能履行、制度建设、编制效益、信息化建设5个方面进行评估,推动相关领域综合执法队伍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推行监管与执法协同。会同省司法厅制定印发《关于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三、改革特色做法
福建省结合地方实际,着力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形成了若干具有本地特色的做法。一是实行“海上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全省海上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机制。二是设置省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队伍,构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新模式。三是探索实行“人员编制在市本级、日常工作在市辖区”的管理模式,有效推动市、县执法力量向下一层级下沉。四是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通过比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标准,为各地补充执法队伍力量。五是推进全域全流程网上行政执法,创新开展“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