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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积极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资源,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为进一步提质增效,区委编办联合5部门印发加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完善制度设计、重构监管服务,释放发展新动能。

一是准入有据。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设立评估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体系,联合行业主管、财政、国资部门共同对拟设立单位必要性、规范性及预期贡献等进行评估,力求筛选出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在细分领域实现“错位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推动创新要素加速集聚,带动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在相城落地。

二是登记有规。规范完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相关制度设计。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以党建引领助推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和人才招引。建立登记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设立、变更、注销动态推送至相关部门。健全法定代表人约谈、任中和离任审计、运行状况绩效评估等机制,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新格局,确保机构运行健康有序。

三是管理有方。明确举办单位在新型研发机构成立、运行、退出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互动。推动相关监管部门贯通协同,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规范有效的监管体系。优化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填补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出现异常到最终注销间的管理空白,推动管理工作由碎片化、分散式向系统化、联动式转变。

四是服务有力。坚持靠前指导、主动服务,持续压缩受理审核时间,建立提醒告知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帮助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高效落地。目前,全区共有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科研类事业单位10家,包括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