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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大效益的使用编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合理规范进人,稳妥有序的做好编制管理工作,海州提出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相关举措。
(一)加强编制刚性约束,实行前置审批
所有单位在招录或者工作调动人员前,必须事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用编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使用编制。
(二)严禁突破总量,空余编制有计划使用
按照省市委编办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编制结构内使用编制,坚决杜绝超编超结构进人现象。海州区按照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两个总量不能突破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控制编制使用。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空编相对较多的机关事业单位要分期分批使用,梯次增补人员。机关单位编制使用过程中预留一定的空余编制用于班子建设、政策性安置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等。
(三)发挥编制资源效益,突出重点保障热点
进一步发挥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教育、卫生等重点部门及领域用编需求,优先用于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凡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改革等,不予安排使用空余编制,切实用活用好编制资源。
(四)加强内部管理,探索科级以下人员流动机制
根据单位超空编情况以及以及业务需求,探索建立科级以下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区内流动机制。一方面可以逐步消化部分单位超编现象,另一方面能够打破中层及以下人员长期不交流不流动、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僵局,让更多的年轻干部在更大领域发挥特长,得到更全面的锻炼培养,形成新的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