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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强化综合约束和监督检查,灌云县委编办对全县机构和人员编制开展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核查的目标。核查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四清两对应”,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现实际配备人员与工资审批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以及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相对应。
二是明确核查范围。核查范围为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直属和所属事业单位,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发区等管理机构。
三是明确核查内容。核查内容为机构和编制。机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等的设置情况;编制,包括人员编制、职数配备、编制结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