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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编办“三步骤”对违规机构进行清理整改
发布时间2017-05-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办《关于对县区违规机构进行清理整改的通知》(连编办〔2017〕43号)的要求,灌云县编办对涉及的39个单位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对县区科级违规机构和领导职数进行清理整改。

一是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县编办在充分考虑历史遗留、区域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全面梳理39个机构设置情况,建议7个单位进行撤并整合,6个单位降为股级,26个单位按规范性程序履行报批确认手续。通过向县领导进行详细的汇报,形成了通报方案,及时反馈给39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力求从细从严反馈存在问题,并指导各单位及时进行自查。

二是分类梳理,步细化落实整改。对长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有一定历史渊源,人员编制比较多,涉及范围较广的机构,如县人民医院、县高级中学等单位,按规范性程序履行报批确认手续。对成立时间较早,职能日益弱化,但在职人员较多且对人员进行分流易引起一系列不稳定问题的部分机构,如县果园、县林苗圃等单位,按照审批权限,降为股级。上级政策要求不允许继续存在以及行政体制改革要求重新调整的机构,如县行政服务中心、县驻宁办事处等单位,由县编委研究予以撤销,并按程序上报市编办备案。

三是回头督导,强力跟进监督检查整改方案出台后,县编办尽快研究确定被撤销机构原承担的行政、事业职能调整转移意见,确保各项职能及时全面、无缝对接,严禁出现“有事无人管”的监管空档;机构撤销、干部调整后,原违规机构承担的职能、人员要及时划转分流,防止出现“有人无事干”或“明撤机构暗留队伍”等新的违规违纪现象。在对已清理发现违规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清查,即查即改,确保违规机构清理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