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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构建机关绩效过程监管“三大保障”
发布时间2016-12-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灌云县在推进机关绩效管理过程监管工作中,不断探索过程监管新措施、新机制,构建相关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机关绩效管理过程监管的指导性作用。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机关绩效管理过程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基本原则、监管内容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结果应用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更好指导各单位开展过程监管。

二是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鼓励各机关单位探索开展机关内部绩效管理,组织考评牵头部门加强半年及三季度等节点控制;构建分层次、立体式的外部监管体系,将县督查办、12345政务平台等工作督查力量纳入绩效管理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督查重点,实现全方位监管。

三是加强奖惩保障。将过程监管纳入机关绩效年度考评体系,加强过程监管所占比重,并将过程监管结果明确为单位绩效管理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