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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编办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核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管理,灌云县编办出台了《灌云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核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股级职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科学分类,明确标准。在明确股级职数核定标准前,做足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分类。共分为机关单位、县直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学校、卫生系统医院四类。坚持以职能为依据,以编制为原则,考虑行业特点,科学确定股级职数核定标准。

二是严格审批,规范流程。《办法》规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实行单位申报,县编办归口审批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如需核定股级职数,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编办审批。县编办对股级机构及职数设置情况进行审核,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县编办审批核定的职数内按管理权限选拔和任命股级干部。

三是动态监管,严肃纪律。《办法》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依据编制和职数核定情况,及时更新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促进股级职数日常监督的系统化、程序化。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及日常管理进行督导检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