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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和服务,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灌云县编委办“四步走”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先行自查自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求各被查事业单位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对抽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在收到《抽查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深入实地核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结合被抽查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和个别谈话等途径,详细了解事业单位法人业务活动开展、名称使用、资产损益、证章管理使用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及使用等相关基本情况。认真填写实地核查记录,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限时要求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整改完成后不定期进行回访,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结果运用,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灌云县机构编制网面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接受社会监督。吸取本次工作经验,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长效机制,督促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