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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三个严格”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
发布时间2016-02-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近日,灌云县委组织部商县编委办、县人社局,研究出台了《灌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从职数管理、人数要求以及选拔任用标准和资格等方面作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和乡镇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严格职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单位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编制政策规定,严禁超出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违规明确干部职务级别;严禁违反规定设置“助理”等职务名称配备干部。

二是严格把握选拔人数要求。办法对各单位股级干部调整次数和人数做了限定,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2次,每次提拔干部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干部总数的15%,两次提拔干部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干部总数的20%。

   三是严格选拔任用标准和资格条件。办法明确了股级干部选拔标准,树立“重品行、重实绩、敢担当、重基层、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对选拔资格条件也明确规定,要求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编制性质和身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