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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全面完成县内民办学校公办老师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近期,灌云县政府召集县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专题研究会办在我县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老师系列问题,并以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相关政策,集中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2006年3月,灌云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暂行规定》,该文件规定县内公办学校教师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到县内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应聘任教,并保持“四个不变”(原有身份、工资调整、专技职称评审办法、考核扎口不变),对全县民办教育起到了有力的补充和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国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险无法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范围、管理体制不畅、流动机制不活等现实问题也逐步显现,为有效衔接政策,维护上述人员的保障权益和个人利益,维护教师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县采取集中解决县内民办学校的公办老师社会保险问题,即在人员审核无误的前提下,将上述人员的人事编制关系全部调整到县内公办学校,并实行带编流动,所需编制从原公办学校调剂解决。同时,明确规定今后不再办理公办教师停薪留编到县内民办学校任教事项,彻底解决和全面完成我县公办老师在县内民办学校任教问题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