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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三个结合”凸显控编减编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15-11-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灌云县编办有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进一步从严从紧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切实巩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成果,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巩固控编减编工作成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深入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规范机构设置。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从同一部门的不同科室整合到同一科室、从不同部门整合到同一部门。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努力实现“1+1>2”的效果。按照“后勤社会化”的原则,加强机关工勤编制管理,通过改革将全党政群机关的工勤编制全部集中收回,不再核定工勤编制,机关现有工勤人员只出不进,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核减到位。同时建立定员管理制度,规范社会化用人管理。

二是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整优化事业机构设置。在坚持全县事业编制总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实施精细化管理。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事关民生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倾斜,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实现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切实做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围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机构进行必要的整合,及时撤销部分职能严重弱化的单位。收回事业编制71名。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撤并各类事业机构49个,有效实现全县机构总量负增长。

三是结合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强化机构编制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和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坚持编委集体研究审议,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和监督作用。坚持纳销编部门联动,建立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制度,增强工作合力,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系统的动态调整。严格人员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增员纳编和减员销编手续办理程序,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录人员事前审核机制,确保实现人员增加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专项集中整治督查扎实推进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共查出吃空饷人员6人,在编不在岗128人,借用363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