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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严肃干部组织纪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灌云县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
一是完善人员借用制度规范。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各层级工作人员借用批准权限、借用期限、借用程序、借用人员管理、借用人员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提出已满编满员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借用人员,借出单位借出人员不得超过在编在职人员的10%。
二是严格人员借用审批程序。借用单位申请借用人员,首先填写统一规范的借用人员审批表,根据审批权限报送县委或者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时由县编委办对借用单位和借出单位编制人员情况进行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对拟借用人员日常表现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由县委或者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通过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三是加强借用人员督查清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对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核查,对存在未按程序借用人员及超期借用人员,按照规定予以及时清退整顿。目前,机关事业的单位人员借用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