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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海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共同转发了《市政府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清单》涉及6个部门共76项权力事项,其中县级层面59项,乡镇层面3项。为保证市设权力清单落地生根,转发通知中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市设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同时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三是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对市设权力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