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今年以来,灌云县结合本轮机构改革,聚焦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进一步规范镇街机构设置,厘清县乡职责关系,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注入新动力。
一是做好机构规范设置,推动基层强基固本。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4个方面中心任务,以及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规划建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方面职能,对镇街职能机构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等“八办一中心”职能机构。根据新的机构设置情况,重新修订印发镇街“三定”规定,编印《灌云县镇街职能机构与县级部门(单位)工作对应表》,下发镇街方便对照,建立县镇两级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职责合理划分,推动基层减负增能。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印发《灌云县县镇(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157项具体事项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根据《连云港市县级部门向乡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制度》,实行职责准入制度,除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县乡“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两清单”外,确需下沉镇街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由县级机构编制、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职责事项未经准入之前,相关责任由职能部门承担,避免县级职能部门随意向镇街转嫁工作任务。通过明晰县级部门和镇街权责关系,执行职责准入制度,有效破解县乡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为基层减负赋能。
三是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推动基层轻装上阵。明确镇街一律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对以往所设议事协调机构一律进行撤销。13个镇街累计撤销410余个议事协调机构,有效帮助基层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减轻管理负担。明确镇街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除中央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通过实地调研,杜绝镇街“错挂”“乱挂”等与机构编制文件规定不相符合的问题出现,切实为基层“减牌”“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