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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绩效考核不仅是对部门工作的整体评价,更是引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东海县根据党群部门、政府部门、驻东海单位三类单位考核重点,分类制定计分细则,同时从分值分配、考核方式、考核重点等方面不断调整优化考核方案,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不断优化调整指标体系。针对党群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较轻的实际情况,东海县侧重党群部门“三定”常规工作考核,切实推动部门常规工作履职到位;为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东海县提高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考核权重;为鼓励机关单位加大服务基层和创新创优力度,将服务基层、创新创优项目考核权重均提升至10分。
二、不断探索完善考核方式。按照方案要求,探索建立指标平时监测制度,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避免年终一次性考核。县级机关单位部分指标实行季度监测,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达序时进度要求的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监测结果按照不低于10%的权重计入年终考核结果。
三、不断调整重点考核项目。为进一步盘活单位资产,不断激发存量资产活力,在加分项增加“资产盘活”项目,为保障部分县级重点工作顺利推动,在减分项增加“平安东海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等内容;同时,删除减分项工作推进不力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