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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委编办四项机制加强编制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 作者:灌南县委编办 点击量:

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县委编办积极行动,采取四项机制强力推进。

一、严格执行线上线下编制使用前置审批机制。一方面,制定全县年度用编计划。组织和人社部门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计划或研究人员调动时,由机构编制部门先行审核编制使用情况,原则上满编、超编单位一律不得新增用编计划,从源头上杜绝新增超编人员。另一方面,加强实名制系统编制预审管理。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前,需在系统先行提交用编申请,凡超编、满编单位系统一律不予批准,线下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等。

二、实行编制动态调整,建立控编减编长效机制。建立编制周转池,在严格控制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机构编制潜力,盘好用活机构编制存量,建立控编减编长效机制,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做到有减有增,增减平衡,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一是实行人员动态调配。通过严格执行到龄退休政策、鼓励主动提前退休、鼓励县直行政在职人员向乡镇机关流动等,引导超编单位人员向编单位流动。二是实行编制动态调整结合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对部门内部超编和空编单位进行编制调控,实行总量控制,对职能弱化的单位核减相应编制,为下一步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机构编制资源整合前期引导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在人员进出、干部配备、待遇执行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流程,紧密联系,完善用编源头控制,用编过程跟踪、人员减少销编收尾等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重大问题协商、重大案件联合督查机制,做好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的角色。

四、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机构编制年报、月报、专项核查、三责联审及机构编制评估等工作,督促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使用编制,精准、高效、实时维护人员数据,进一步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红线”意识。

县委编办将持续推进这四项机制加强编制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谱写“强富美高”新灌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