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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灌南县委编办紧密结合县域实际,始终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厘清县乡职责,科学细化流程,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配套制度,推动“属地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一、深化思想认识,下好组织部署“先手棋”
一方面,全办上下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会议议程,结合固定学习日,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研讨先进做法,审视工作短板,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另一方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基层减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科学制定方案措施,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形成行之有效的推动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优化职责体系,做好基层减负“硬支撑”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以及改革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修订完善11个乡镇“三定”规定,为乡镇“明责定位”。二是强化属地责任。按照权力清单化的原则,编制出台镇级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及配合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推进政府职能、机构、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清单以外无权责。三是严格职责准入。出台《灌南县县级部门向镇交办事项准入规定》,明确县直部门将职责权限下放到乡镇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和程序,并要求县直部门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杜绝“任意甩锅”“层层加码”等问题,进一步为乡镇“减负降压”。
三、强化机构编制,打好赋能增效“组合拳
聚焦基层治理短板,重抓巩固提升“三整合”改革成效。持续深化改革,直面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一是强化编制保障。以现有编制资源为基础,不断创新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在调剂乡镇待分配编制30名基础上,从镇域内统筹调剂22名编制明确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人才专项编制”,专门用于各镇补充法律类专业人才,开展执法工作法制审核等事项。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各乡镇采取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方式,打破行政和事业编制限制,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拓宽基层晋升渠道,提升人员干事创业活力,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三是下放行权事项。配合县司法局依规向乡镇下放涉及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的3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35项行政处罚权限,并明确以乡镇主体资格依法行使赋权事项,改善基层治理中权责失衡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