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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目标,落实“四个一”举措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实现队伍整合到位、硬件保障到位、人员培训到位、职责履行到位,推动形成职责清晰、队伍精干、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基层行政执法新格局。
一名领导分管执法。以“综合查一次”改革为契机,推动各镇街建立一名领导分管行政执法、相关行业领域分管领导配合行政执法的联动协作机制,解决镇街行政执法“多头领导”的现状。建立完善基层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力,精准下放、动态调整,确定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确保执法事项在基层能精准对接、有效贯通执行、全面落实落细。通过依法放权、科学赋能基层政府,实现镇街有权管事、有责担事。
一支队伍专司执法。县司法局组织对镇街24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对镇街开展联合执法业务培训,培养“全科式”行政执法人员。同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规范下沉执法人员管理,研究基层下沉人员的薪酬待遇等配套细化政策及考核激励制度,避免出现下沉人员对联合执法活动参与度不高、归属感不强,甚至发生“两不管”现象。
一组制度规范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方案》,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案卷评查、案件企业回访、批评建议、监督投诉举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县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围绕行政执法全过程,统一编制本领域执法办案工作规程、执法标准案卷、执法指导案例等,研究制定统一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文书通用格式标准,为基层行政执法提供业务指导。
一套机制监督执法。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司法所对镇街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职责,司法局指导司法所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等方式对镇(街)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县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