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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连云区通过总量控制、实名管理、强化监督等举措,不断提升编外人员管理规范化水平。
建章立制,严格总量控制。一是理顺管理机制。修订《连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外人员额度审核,人社部门负责招聘,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薪酬标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使用和奖惩考核,形成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的联动管理机制。二是严控人员规模。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核定编外人员限额,并保持动态调整,实现编内外用工总量平衡。对超限额的单位一律暂停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确保人员只减不增。三是把紧准入关口。把握工作频率,原则上每年集中招聘1次。明确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统一申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把关,并经纪检、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召开的联席会议会商后,报区委编委会会议审定,方能列入招聘计划,后由人社部门参照事业人员招聘办法实施公开招聘。
实名登记,规范动态管理。一是健全数据档案。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按照“一人一档”完善编外人员信息数据库,要求各单位组织专人维护,保证数据及时准确。二是规范增减手续。规定用人单位及时报备编外人员变化情况,新增人员名册应在到岗后1个月内报编制部门核准登记。对离开的编外人员,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编制部门核减。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对环卫、学校、乡街等编外人员较多且流动频繁的单位,赋予一定管理权限,在不超限额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自主制定招聘计划,按月报送人员变动情况,并及时更新实名制系统信息。
强化监督,提升用工效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将编外用工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报告、年度考核等,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岗位使用、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联合监管。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结合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年度预算编制等工作,定期对用工方式、招录渠道、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管理不规范的单位,相应核减或收回编外用工额度。三是完善考评机制。制定《编外人员考评办法》,明确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编外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设置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按编外人员总数的15%核定,对考核优秀的,按事业编制人员奖励标准的60%发放一次性奖励。四是规范薪酬标准。结合单位用工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薪酬标准,确保工资不低于连云港市当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特殊岗位实名制人员可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调整,消除编外人员薪酬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