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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灌云县委编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常态化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清理规范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保障和促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依规健康运行。
一是主动摸排找准问题。通过《江苏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中编办《机构编制及实名制管理系统》两库校核,粗筛出应清理规范的事业单位信息。通过查阅各部门“系统内调整表”、组织部门干部任免备案表、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文件等,与线上粗筛出的信息比对校核,对“未及时注销”“登记名称错误”“未及时变更登记”“证书正副本遗失”“多头登记”“僵尸单位”等问题梳理归类,精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台账。
二是整合力量联动攻坚。将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范畴,并与日常机构编制办理事项相结合,对未及时办理清理规范的,暂缓办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充分发挥发改、民政、市场监管、人行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合监管作用,主动加强与财政、公安、人社等部门的联动,协调解决注销清理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分流、社保缴纳、人员退休、工资接续、账户衔接等问题。实行月报、季报制及联络员工作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每月报送清理规范工作进度。举办单位和有关事业单位各明确监管人员和经办人员,处理涉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后续问题,并将结果报送县委编办备案。
三是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立行立改一批。对没有债权债务的应注销事业单位,采取简易注销程序,限期完成注销清理;对名称登记有问题的机构责令其加紧时间办理变更登记工作;对证书遗失的机构,要求其履行证书遗失补领工作,并制定加强证书管理制度。收缴证书印章一批。针对部分机构因有招聘计划、遗留债务暂不能化解,无法及时注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公章,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后进行注销登记。承诺整改一批。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被废止或一年以上未开展业务活动,却有必要保留的事业单位,由举办单位组织限期整改,再重新申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法人登记(备案)又在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取得相应法人资格的“双重法人”事业单位,直接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其承诺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