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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与救援能力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 作者:海州区委编办 点击量:

    

    近年来,海州区委编办持续助力消防执法改革,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区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力量不足、监管缺位、执法断层等现实问题,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与救援能力提升。

    一、发挥两级消安机构作用,提升综合协调能力。一是实体化运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级成立消防救援指导中心,在消防救援机构管理下配合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上传下达、统计汇总、督办考核”等职能作用,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强化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各镇街全部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组织协调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加大对镇街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力度。根据任务需要,选派辖区监督员到镇街挂职,强化对消防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基层干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二、强化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一是明确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构。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兼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二是推进基层多种消防力量建设。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额管理,推动符合标准的镇街专职消防队应建全建,社区成立微型消防站,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目前,区级已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9名,重点单位、居民小区及社区全部配备微型消防站。三是细化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将消防安全融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落实网格消防管理责任,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三、组织消防执法委托试点,提升行政执法效率。一是明确委托事项。将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停用消防设施、遮挡消火栓等四类常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委托给新海、新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当场处罚。二是厘清职责界限。适用一般程序、日常检查等委托范围外的事项,根据现有的消监管模式,继续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实行分级管理,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职责。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街道在行使委托职权过程中遇到问题应与委托方加强沟通、积极解决。目前,试点街道已具备独立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开展行政执法7次,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