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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管校聘”改革,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未知 作者:SYC 点击量:

我市各级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实施“县管校聘”改革为契机,推动教师校际流动为突破口,着力缩小校际师资配置差异,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体制机制先行,做好改革保障工作。各县区均建立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县管校聘”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有章可循,为统筹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落实建立了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优化学校布局,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各县区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建立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生源变化、教师结构和教育教学改革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重新核定教师编制,同时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倾斜。编制调配结果及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三是完善岗位聘用,做好教师交流工作。各县区根据核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进行岗位总量设置,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以“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为原则,实现学校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为解决学校教学质量不平衡、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2017年,全市共交流教师5113名。通过激励政策引导城区优秀教师到偏远学校支教或跨校竞聘,进一步提升了偏远学校教学质量。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做好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对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绩效考核程序和办法,并向偏远学校教师倾斜,考核结果成为教师续聘、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建立起以岗位为核心、绩效为取向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实现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优绩优酬,真正建立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