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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体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评价单位: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报告时间: 202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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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连云港市委编办内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关绩效管理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
市委编办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绩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绩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草拟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总体方案和“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机关的职责和机构编制工作。牵头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指导、监督市县(区)政府部门和各类开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指导、协调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研究起草市级机关绩效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纪律的检举和投诉。承担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绩效评估和信用监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连云港市委编办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基本支出预算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指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1)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连云港市委编办机关年初预算76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5.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0.18万元。项目支出包括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专项经费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类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深化改革类工作经费14.20万元,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网络安全运维保障13.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23万元。
(2)总体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连云港市委编办机关部门实际收到财政资金为1039.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80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年末支出决算数为103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56万元,项目支出83.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末结余资金3.52万元。
1.3.1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专项
按照市考核办统一要求,按时完成2020年度年终考核任务;做好2021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顶层设计和牵头统筹等工作,积极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做好2020年度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牵头组织16家重点考核责任部门,对70家市级机关单位及18家驻连部省属单位开展了考核计分工作。制定《202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年终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督促各考核单位对照标准,严格程序有序评审。按规定权重折算,及时汇总上报市考核办。同时,牵头做好考核结果反馈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2)抓好2021年度考核体系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彰显考核导向。将自贸区建设、营商环境等一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关注,以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等事项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市级机关单位加大对相关工作的支持和推进力度。二是着力优化重点工作计分规则。按合理适度原则对重点工作计分规则进行调整,避免出现个别指标成绩直接影响考核总体排名的问题。三是切实简化管理工作目标设置。解决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庞杂、琐碎、重点不够突出、评分结果不够合理等问题。
(3)推进部门“三定”履职情况考核。一是调整目标计划申报方式。突出“三定”履职全覆盖,要求被考核单位必须对“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逐条细化,科学制定目标计划;要求注重目标任务质量,体现主职主业。二是把好目标计划审核关。与部门“三定”职责逐条核对,要求目标任务与部门“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年度工作要点基本对应,体现创新创优导向。三是按照定性定量、可比可考的要求,对内容琐碎零散、工作量偏小的,要求适当归并,提高目标任务内容的规范性、合理性。
(4)组织创新创优项目评审。持续优化创新创优评审方式,调整评审会场、邀请专业主持人、现场公布专家评委评分、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等,提升创新创优项目评审组织能力,增强项目评审影响力。把好参评项目质量关,督促被考核部门立足主职主业、着眼年度工作亮点申报参评项目,将70个优秀项目汇编成册,进行集中展示。完善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质量。
(5)组织加分项联合评审。对各部门申报170个加分项材料初筛初选,形成初审意见,联合市委办、市委研究室、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4部门,聚焦加分审核难点问题,集中研究、会商确定,保证了评审的客观准确、公平公正。
1.3.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类工作专项
(1)推进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的试点安排,市委编办积极向省争取,成功申报我市灌南县为省级试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级层面实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领域一支队伍执法。
(2)重点保障中心工作。根据自贸区建设发展和国家级石化基地发展需要,成立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核增徐圩新区医院编制;积极服务“中华药港”建设,率先推进省药品认证审评和检测“一中心一分院”成功获批挂牌并调剂增加编制,承接部分省级事权,成立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获批副处级。
(3)大力支持民生事业。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创新挖潜举措,全市调剂增加中小学编制2739名;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省级教育周转编制1651名,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国教育编制达标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县区做实做细教师招聘工作,落实“连续3年每年净增1500名教师”的要求,市县联手出台教师调剂方案,教育大会以来全市累计招聘教师共计4106名。加强疾控力量配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急需,市县区(开发区)同步推进,省内率先完成疾控中心人员编制调整工作,全市共增加疾控中心编制315名;打造“平战结合”的疾控体制,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作出贡献。
1.3.3深化改革类工作专项
一是制定深化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今年我们全省首家制定了《连云港市深化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意见》,新明确了7方面19项深化改革的任务,确保深化“三整合”改革走实走深。二是开展改革评估。我们省内率先开展镇街改革情况评估,对赋权镇街事项承接、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指挥中心运行等情况进行半年评估,上半年全市90个镇街办理审批事服务项7万余件,通过评估所有赋权事项均已承接到位,基层群众办事获得感大幅提升。三是抓好改革示范引领。按照“务实创新,持续深化”改革思路,我们积极指导推进镇街先行先试改革,总结凝练经验做法,编印《连云港市基层三整合改革汇编》,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新海街道、海头镇等3个镇街获评全省基层“三整合”示范镇街。
1.3.4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网络安全运维保障
2021年度市委编办注重做好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现有网站系统的安全风险监测和防控,对网络安全事件做到及时响应处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业务系统整合力度,逐步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与机构编制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3.5办公设备购置专项
办公设备的购置和管理,进行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凡是购置、更新办公设备的,一律由需要购置、更新办公设备的处室先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由综合处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统一采购。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办实际情况,最终设置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47个,从内部管理和部门履职两个方面对2021年度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100分。
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重点围绕机构编制工作规划、部门工作职责,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部门的管理效率、运行成本、社会效应、履职效能、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的最终成效,进而推动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的政策文件具体包括: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9〕167 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 号)、《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连委办发〔2019〕29号)和《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围绕财政资金的预算测算和使用过程,通过收集我办工作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依据、预算明细、支出明细、部门管理流程、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履职完成情况、履职效果等信息,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评价,考察工作完成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上政策文件并专门成立了部门绩效评价小组,为开展绩效评价提供组织保证。
2.2.2 评价实施阶段
本次绩效评价重点围绕机构编制工作规划、部门工作职责,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设置一级指标2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47个,从内部管理和部门履职两个方面衡量部门整体工作情况,评价衡量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的最终成效。
2.2.3报告形成阶段
在上述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工作小组对各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21年部门整体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不管指标设置还是指标评价,都受一定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以完全做到客观公正。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可能不透彻,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完全有效。二是评分上有一定的主观灵活性,可能不能真实反映部门的实际管理水平。三是各部门间的工作任务不尽相同,评价标准没有统一模式,无法反映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差异性。
3.1.1决策管理
(1)中长期规划: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市级机关绩效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编外用工等工作,进一步破解机构编制工作的难点、堵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年度工作计划: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度市委编办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目标计划。按照各行政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责,确定了 2021年主要项目内容、责任处室和责任领导。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1.2人员管理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2020年度连云港市人社局机关实有在职编内人员23名,编制数为27名,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合规。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人事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议事决策”、“职工学习”、“机关党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人事管理体系较为成熟、完善。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1.3资产及资产管理
(1)财务管理规范性: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财务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执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切实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加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控制力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支出调整预算执行执行率:2021年度预算支出完成数为1039.8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039.82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此指标得满分。
(3)专款专用率:2021年度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深化改革类工作、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网络安全运维保障、办公设备购置等专项用途,实际支出与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支出比例为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4)政府采购情况:部门政府已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5)资产管理情况: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购置遵循采购申报、验收备案、领用登记、财务报销等程序,固定资产处置也经过审核审批等规定流程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6)固定资产利用率:2021年度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为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1.4 机构建设与内控管理
(1)信息公开度:按照财政局统一规定,对部门信息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在市委编办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构建了多层面联动的内控建设架构,并形成了以流程控制为核心的内控体系和以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控特色,制定完善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认真落实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工作。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违法违纪发生数:本年度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下属机构部门人员违纪违法发生次数0次。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4)党建工作完成率:从严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支部品牌建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5)党建教育培训班期数:4月份,市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赴邓小平公园开展清明祭扫活动,缅怀伟人,接受党性教育;5月份,组织干部职工赴市革命纪念馆、雷锋车事迹陈列馆和市图书馆,开展党史学习专题教育活动;6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开山岛,开展“学人民楷模王继才、做新时代奋斗者”主题党日活动,学习王继才先进事迹,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6)信息化建设情况:2021年度市委编办注重做好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现有网站系统的安全风险监测和防控,对网络安全事件做到及时响应处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业务系统整合力度,逐步实现信息化数字化与机构编制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7)部门工作创新:
(8)年终考评等级:在市委编办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市委编办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各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202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我办获得一等奖。
(1)构建“六个率先”安全生产监管保障机制:围绕构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10次。一是率先在“三定”规定中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在机构改革中,超前谋划,在全省第一家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写进25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三定”规定中。二是率先加强机构编制保障。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安委办实体化等专项工作,机关编制由20名增至47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由16名增至44名,增幅达153%,一跃走在苏北前列。三是率先完成市县安委办实体化。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安委办实体化工作,迅速完成并超额配备了机构编制,被国务院督导组点评为“江苏省设区市中第一家”。四是率先完成基层安监机构全覆盖。构建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市、县(区)应急局共核定编制180名、1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共配备专职人员114名、90个乡镇共配备专职人员390名。五是率先完善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内设机构设置。继省内苏州、盐城等市之后,采用单独设置和增挂牌子相结合的方式,为市本级25个重点部门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处室,进一步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六是率先明确安委会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编印《连云港市市级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履职工作手册》,明确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具体处室、权责事项、具体人员、分管领导等,在省内设区市中第一家将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进行界定,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有权必有责”。
(2)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优化调整:累计与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7次。全面完成交通、住建、农业农村等领域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优化调整工作,做到执法职能由执法机构、公益职能由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改革后,共减少事业机构35家,收回编制46名。同时巩固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不再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经营类事业单位。
(1)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根据全市作风建设推进大会相关会议精神,为“推进机构改革形神兼备”,市委编办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围绕11个部门上报的110条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条审核,以“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为原则,厘清职责权限。逐一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因部门“三定”规定理解不一致产生的争议,答疑释惑并发文明确职责归属;对确系职责不清的事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市委编办牵头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边界,消除履职盲区。
(2)调整扶贫工作机构:根据省统一部署,市、县(区)扶贫工作机构统一调整为市、县(区)乡村振兴局;5月31日接省委编办电话通知后,市委编办迅速部署市、县(区)乡村振兴局设立工作;6月4日,市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为省内第一家,截至6月9日,我市6个县区乡村振兴局均完成挂牌。
(3)挂牌设立自贸区管委会:放大自贸区特色,积极向省委编办争取,推进我市自贸片区管理机构实体化运行,经中央编办同意自贸片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在市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挂牌,由设在机构调整为挂牌机构,不断扩大、提升自贸区影响力。
一是及时公布镇街权力清单。完成全市90个镇街权力事项清单审核工作,163项审批服务事项、701项行政执法事项均已印发公布。
二是高质量完成开发区权力清单编制试点工作。连云港经济开发区、连云经济开发区为全省开发区权力清单编制试点园区。连云港市委编办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2+2+6”园区权力清单编制机制,即在2个省试点园区的基础上,将2个国家级开发区、6个省级开发区同步纳入清单编制范围,与市司法局建立权力清单联审机制,对园区权力清单进行联合审查,通过梳理确定,连云港经济开发区各类权力事项1728项(其中赋权事项165项、委托行使1563项)、连云经济开发区各类权力事项69(其中赋权事项45、委托行使24项)。
(1)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2021年4月,省委编办组织召开全省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工作视频会议,我市对开发区特别是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做法进行了交流汇报,得到省委编办的充分认可,其中海州经开区交由高新区“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得到省委编办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式:立足疫情实际,实行申报、受理、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公开规范文本和标准化流程要求,对各单位的问题实时答疑解惑,市本级342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均高质量完成。
(3)落实全市教育大会要求:针对全市教育大会提出“用三年时间解决基础教育教师编制紧缺问题”,市委编办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现状进行摸底调研,全年召开专题会商会7次,全面掌握机构编制、生源变化、编制需求等情况,通过“盘活存量、挖潜创新、动态调整”方式,全市调剂增加中小学编制2739名。督促县区委编办落实“连续3年每年净增1500名教师”的要求,教育大会召开以来累计招聘教师共计4106名,其中2021年全市净增教师1156名。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到省级教育周转编制1651名,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国教育编制达标工作。这些举措有力的保障了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用编需求,受到省政府教育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5)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的试点安排,市委编办积极向省争取,成功申报我市灌南县为省级试点;2021年5月,省委编办把灌南县列为综合执法改革省级试点,在省委编办关心指导下,灌南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亮点频出,获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指挥中心建设先进单位。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刊发了《探索打造县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样本”》,充分肯定灌南县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6)公安边防部队转改:为扎实推进公安边防部队转改事宜,2月25日,市委编办赴海防支队西墅海防派出所开展调研,沟通了解海防支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日常履职情况等,并围绕下一步海防支队内设机构设置、机构职责界定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市委编办起草《关于海防支队机构编制情况汇报》,逐一向编委领导汇报,经编委领导同意,市委编办迅速办文,印发《关于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连编〔2021〕11号)。
(1)完成2020年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牵头组织16家重点考核责任部门,对70家市级机关单位及18家驻连部省属单位开展了考核计分工作。制定《202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年终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督促各考核单位对照标准,严格程序有序评审。按规定权重折算,及时汇总上报市考核办。同时,牵头做好考核结果反馈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召开创新评审会,将70个优秀项目汇编成册,进行集中展示。完善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质量。
(2)抓好2021年度考核体系顶层设计。一是进一步彰显考核导向。将自贸区建设、营商环境等一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关注,以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等事项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市级机关单位加大对相关工作的支持和推进力度。二是着力优化重点工作计分规则。按合理适度原则对重点工作计分规则进行调整,避免出现个别指标成绩直接影响考核总体排名的问题。三是切实简化管理工作目标设置。解决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庞杂、琐碎、重点不够突出、评分结果不够合理等问题。
(3)推进部门“三定”履职情况考核。一是调整目标计划申报方式。突出“三定”履职全覆盖,要求被考核单位必须对“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逐条细化,科学制定目标计划;要求注重目标任务质量,体现主职主业。二是把好目标计划审核关。与部门“三定”职责逐条核对,要求目标任务与部门“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责、年度工作要点基本对应,体现创新创优导向。三是按照定性定量、可比可考的要求,对内容琐碎零散、工作量偏小的,要求适当归并,提高目标任务内容的规范性、合理性。
(1)县区违规科级机构消化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县区历史遗留的科级违规机构,开展专项检查6次,利用“四个结合”推进整改,即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一批”、结合职数预审“消化一批”、结合审批联动“倒逼一批”、结合督促检查“督办一批”,县区204家违规科级机构已全部整改到位。
(2)《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领导职数政策口径》: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先后赴各县区调研12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次,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设置,制定《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领导职数政策口径》,全市90个乡镇(街道)领导职数第一时间全部设置到位。全年,向省委编办报送处级领导职数调整事项6批次,预审县区科级领导职数调整事项5批次,自贸区、港口公安、海防支队、县区部分高中和公立医院等一批机构和领导职数相继入库。及时更新副处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定期向省委编办报送审核备案。
(3)从严控制为机关自身服务等一般性的编制使用:重点保障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石化基地等民生事业和经济发展主战场人才用编需求,突出核心业务,减少后勤服务岗位用编。积极服务市英才计划,全年已批人才用编计划1207名,其中,教育516名,卫生252名,生态和安全等70名。严格实名管理和报批程序,严控编外聘用人员增量,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增加编外聘用人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将机构编制和编外用工纳入市委巡察、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建立完善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部门间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建立约谈和通报机制,按程序对6家违规用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通报。研究完善《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招聘录用、日常监管等全流程各管理环节进行规范;通过严格管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与2020年比,减少226人(其中,医院增加307人)。76个部门(单位)中,净减少的28家,占比37%;零增长的44家,占比58%;增长的4家,占比5%(其中经批准增加2家)。
(4)建立健全“12310”举报电话工作机制。定期维护举报电话硬件设施并对已损坏的部件进行更换,明确专人负责接听,规范接听用语,开通举报电话无应答手机转接功能,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力度,在市机构编制网开辟机构编制监督专栏,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12310”举报专栏和链接,业务处室实现“制度上墙”,明确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提高机构编制“12310”举报社会知晓度。
(1)推行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异常名录列入情况作为认定事业单位法人社会信用程度的重要依据,下发整改通知1家,并按时完成整改。
(2)推行信用承诺制:要求纳入信用等级评价的303家事业单位法人均签订信用承诺书,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事业单位法人自我约束
(3)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优化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并将评价结果与举办机关年度综合考核挂钩,打通结果运用最后一公里。
(4)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立足疫情实际,实行申报、受理、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公开规范文本和标准化流程要求,对各单位的问题实时答疑解惑,市本级340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均高质量完成。
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各方面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在推进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经过综合分析评价,2021年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绩效评价最后得分100分(详见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1)内部管理方面:2021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建议进一步加强预判分析和跟踪监测,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性。其次,部门整体的资产管理不够细致,一些具体的衡量资产状况的指标存在缺失,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部门资产的整体管理水平。固定资产盘点仍采用手工盘点记录的方式,清点资产数量,记录资产规格等详细信息,说明部门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系统未正式启用,部门内部经费的报销仍采用纸质形式,手工入账线下审核的方式,整体信息化程度偏低。
(2)部门履职方面:2021年机构编制部门履职整体得分较高,但是部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难点。比如,机构编制工作如何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度还需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
从指标得分的总体情况看,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虽然建立了工作风险控制制度,但相关人员风险防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要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相关领域风险防控。
(1)加强财务内控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筑牢和扎紧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制度的“防火墙”作用,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对职工的培训,积极宣传财务内控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使全体人员能够明白财务内控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及影响。加强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灌输风险意识,制定出相关的财务内控信息化建设方案,切实提高办公效率。
(2)深化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提升干部队伍治理能力
面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强,干部职工能力素质需加强等问题,提出一下几点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从严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支部品牌建设。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发扬改革精神,树立开放思维,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决策、执行、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创新争先。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等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注重打造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工作品牌。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对标组工干部的要求,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有计划选派干部上牌下挂锻炼,扎实开展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围绕守初心、担使命,强担当、抓落实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
附件
2021年度中共连云港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内部管理(30分) | 决策管理(4分) | 中长期规划 | 2 | 有 | 考察部门是否具有完善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 ①部门具有中长期战略规划; ②对总体目标、规划实施内容、时间安排有明确规定,且符合部门职能。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1分,否则不得分。 | 2 |
年度工作计划 | 2 | 有 | 考察部门是否制定详细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 | ①部门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②对下一年度的部门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有合理的安排。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1分,否则不得分。 | 2 | ||
人员管理(6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 | 3 | 合规 | 以上级单位分配编制数为标准,考察部门2020年实际在职人员与编制数是否相符。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 3 | 健全 | 考察部门是否制定相关人事管理考核办法及执行情况。 | ①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②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等开展人事考核。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1.5分,否则不得分。 | 3 | ||
资金及资产管理(10分) | 财务管理规范性 | 2 | 规范 | 考察部门财务管理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是否按照规定对预算、收入、支出、专用基金等进行管理。 | ①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1分,否则不得分。 | 2 | |
支出调整预算执行率 | 1 | 10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考察部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用以衡量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评价预算执行效果。 | 依照预算完成率按比例计分。 | 1 | ||
专款专用率 | 1 | 100% | 考察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将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 ①专项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②依照专款专用率按比例计分; 以上工作各占1/2权重分。 | 1 | ||
政府采购情况 | 2 | 合规 | 考察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如是否按照规定编写政府采购业务预算、是否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等。 | ① 部门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② 制定采购业务预算,具有采购项目验收标准。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1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资产管理情况 | 2 | 合规 | 考察部门资产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是否按照规定对资产进行配置、处置等。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4分,扣完为止。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100% | 考察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 等于100%计1分;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
机构建设与内控管理(10分) | 信息公开度 | 1 | 100% | 考察部门信息是否全部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市委编办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 部门已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上述工作须按规定要求完成,完成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健全 | 考察部门内部工作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如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 | ①制定完善的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等;②认真落实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 1 | ||
违纪违法发生数 | 1 | 0 | 考察市委编办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法发生次数。 | 发生0次计1分,否则计0分。 | 1 | ||
党建工作完成率 | 2 | 100% | 考察部门党建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 100%计2分; 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
党建教育培训班期数 | 1 | 1 | 考察部门党建教育培训情况 | 开展党建教育培训得满分,未开展不得分 | 1 | ||
信息化建设情况 | 2 | 完善 | OA、实名制等系统运行情况,保证计算机网络具有最佳的状态和效率,确保网络设备按照运行管理系统的要求工作。 | ①有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②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做好网络安全教育; ③信息中心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 ④定期对部门内部的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升级。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部门工作创新 | 1 | 有 | 考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创新情况。 | ② 建立鼓励创新的机制并出台创新管理举措; ②2020年度部门有创新性工作或项目。 以上工作每完成一项计0.5分,否则不得分。 | 1 | ||
年终考评等级 | 1 | 一等奖 | 对部门进行2020年度考核,主要考察一年内的工作表现,并进行等级评定。 | 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7分;三等奖扣0.4分。 | 1 | ||
部门履职(70分) | 贯彻机构编制政策方面(8分) |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 2 | 学习会≥2次 | 考察机构编制系统内《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情况 | 召开专题学习会一次得1分,总分不超过2分。 | 2 |
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培训,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培训班 | 2 | 制定宣传材料 | 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对《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情况 | 1.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册》得2分。 | 2 | ||
出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 4 | 制定出台文件 | 考察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工作开展情况 | 1.出台《连云港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得4分。 | 4 | ||
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10分) | 基层“三整合”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 4 | 1.现场会≥1次,会议≥5次;2.各县区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备;3.调研≥4次;4.培训人次≥1000人次 | 考察基层“三整合”改革推进情况 | 1.召开改革现场会得1分; 2.召开会商会5次以上得1分,少一次扣0.2分; 3.各县区一体化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得1分,有一个县区未达标扣0.2; 4.开展四不两直调研不少于4次得1,少一次扣0.25分。 | 4 | |
构建“六个率先”安全生产监管保障机制 | 3 | 1.会商会≥4次 2.完善保障机制 | 考察构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保障机制 | 1.召开专题会商会4次以上得1分,少1次扣0.25分。 2.建立保障机制得2分,不健全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 | 3 | ||
理顺职责和机构设置相关工作(8 分) | 率先在“三定”规定中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 4 | 1.专题研究会≥5次; | 考察在“三定”规定中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 1.召开专题研究会5次以上得2分,少一次扣0.2分。 2.完成各相关单位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工作得2分;有1家未完成扣0.25分。 | 4 | |
完善自贸片区机构设置 | 2 | 1.专题调研6次;2.专题研究会2次; | 考察自贸片区机构设置情况 | 1.开展专题调研6次得1分,少一次扣0.2分。 2.召开专题研究会2次得1分,少一次扣0.5。 | 2 | ||
国家级开发区职能机构调整 | 2 | 完成国家级开发区职能机构调整 | 考察国家级开发区职能机构调整情况 | 完成国家级开发区职能机构调整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2 | ||
落实权责清单制度(8分) | 编制市设权力事项 | 6 | 制定出台清单 | 编制市设权力清单情况 | 1.印发市设权力事项清单得6分。 | 6 | |
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规范》 | 2 | 开展权力事项审查 | 对权力事项规范情况 | 1.对各部门权力事项开展规范审查得2分 | 2 | ||
各项改革工作(10分) | 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和环保监察监测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并大力强化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市辐射环境监督机构执法力量,上收县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并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在全省率先完成生态环境市县两级一体执法改革。 | 2 | 1.召开部署会≥1次;2.专题会商会≥2次;3.业务培训会≥6次。 | 考察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和环保监察监测体制改革的情况 | 召开部署会得1分; 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6次得1分,少一次扣0.2。 | 2 | |
市本级342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均高质量完成。 | 2 | ≥320家 | 考察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完成情况。 | 不少于320家市本级事业单位完成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2 | ||
落实全市教育大会“连续3年每年净增1500名教师”的要求 | 4 | 1.向省委编办汇报1次;2.会商会≥4次;3.净增教师≥1500 | 考察全市教育大会“连续3年每年净增1500名教师”要求的落实情况 | 1.向省委编办专题汇报得2分; 2.达到净增标准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4 | ||
推进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2 | 完成 | 考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 | 根据省统一安排,完成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 2 | ||
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工作(8分) | 完成2020年度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 | 3 | 1.会商会≥5次;2.创新评审会≥1次。 | 考察2020年度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的完成情况 | 召开专题会商会不少于5次得1分,少一次扣0.2分; 召开创新评审会得1分,未召开不得分。 | 3 | |
抓好2021年度考核体系顶层设计 | 2 | 1.会商会≥2次;2.调研≥6次;3.制定方案 | 2021年度考核体系顶层设计情况 | 召开会商会议不少于2次得1分,少一次扣1分; 制定考核体系顶层设计情况 | 2 | ||
推进部门“三定”履职情况考核 | 3 | 完成 | 考察推进部门“三定”履职情况考核情况 | 完成部门“三定”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 3 | ||
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10分) | 县区204家违规科级机构消化整改。 | 2 | 1.专项检查≥6次; | 考察县区违规科级机构消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 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得1分,少一次扣0.2分; 违规机构整改大于150家得1分,不足150家不得分。 | 2 | |
结合基层“三整合”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设置,制定《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领导职数政策口径》 | 2 | 1.调研≥10次; | 考察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设置情况 | 开展专题调研10次以上得1分,少一次扣0.2分; 召开专题研究会不少于2次得1分,少于两次不得分。 | 2 | ||
从严控制为机关自身服务等一般性的编制使用。 | 2 | 完成 | 考察从严控制为机关自身服务等一般性的编制使用情况 | 落实相关制度得2分,出现相关信访投诉问题一次扣1分。 | 2 | ||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 2 | 完成 | 考察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情况 | 严格履行程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得2分,出现问题纰漏一次扣1分。 | 2 | ||
建立健全“12310”举报电话工作机制 | 2 | 完善机制 | 考察建立健全“12310”举报电话工作机制情况 | 建立健全“12310”举报电话工作机制得2分,出现问题纰漏一次扣1分。 | 2 |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8分) | 推行异常名录管理制度。 | 2 | 整改率≥98% | 考察推行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情况 | 整改率≥98%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 2 | |
推行信用承诺制度。 | 2 | ≥300家 | 考察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情况 | ≥300家得2分,不足300家不得分 | 2 | ||
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 2 | ≥260家 | 考察推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情况 | ≥260家得2分,不足260家不得分 | 2 | ||
高质量完成市本级340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 2 | ≥320家 | 考察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推进情况 | ≥320家得2分,不足320家不得分 | 2 | ||
合计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