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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市委编办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做好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一是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学习《中央编办综合局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属行政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了解确认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的赋码权限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县区编办,督促其做好赋码登记相关服务工作。二是主动与消防部门对接,传达文件精神,并告知赋码的程序以及所需提供的台账资料清单。三是主动与国家登记局对接。对赋码过程中出现的单位统一代码未嵌入原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身份证号等问题,主动与国家登记局请示对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函请其帮助解决。
目前市及区所属7家消防救援队伍的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