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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编办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对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进行了调整。
为确保职责划转顺利,市委编办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将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勇于担当,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受理并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做到职责划转交接期间工作不断、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