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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未知 作者:SYC 点击量:

         为严控事业机构编制增长,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改革期间,下发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做好承担行政职能和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调整工作。

一、理顺体制机制。坚持“先划转后整合”,实现政事分开,推进事企分开,理顺同主管部门关系,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职能配置和人员结构,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需要。

二、明确职能定位。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

三、严格总量控制。市本级明确提出对编制数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特别是职责相近、任务弱化、设置分散、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借助改革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机构数较多的部门要求加大整合力度,严控机构数量,按撤多建少原则进行调整规范。

四、规范机构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不得擅自加冠“中国”“中华”“国家”“全国”“江苏省”等字样,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名称加冠“连云港市”字样需按程序报批;一般不称“局”“委”“办”,也不能称“公司”“集团”等。现有名称不规范的事业单位此次一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