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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将协同监督作为编外用工监督检查的重要抓手,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制度,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合力,持续提升编外用工监督检查效能。
加强与财政部门协同配合。市委编办向市财政局开放编外用工实名制信息系统,市财政局同步掌握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变动情况,未经市委编办批准并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的人员,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不予安排相关经费。
加强与审计部门协同配合。市审计局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纳入相关审计内容,市委编办派人参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等审计活动。市委编办未参与的审计活动中发现的编外用工问题,市审计局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市委编办。
加强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经积极沟通协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编外用工列为日常监管内容,参与派驻单位编外用工动议、招聘、日常监管全过程。市委编办开展编外用工核查时,各部门的编外用工数据需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确认后方可上报。
加强与市委巡察机构协同配合。市委巡察组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纳入巡察内容,违规用工等问题纳入巡察报告要求整改,相关问题线索同时移送至市委编办,市委编办对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