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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出台《连云港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作者:登记处 点击量:

近日,市委编办印发《连云港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4年8月30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25条,包括总则、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监督检查程序、责任追究和附则,适用于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印章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实施检查和处置。《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行为,推动事业单位规范履职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