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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编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坚决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坚持“四个到位”,把好“四个关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把好“预防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指导意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通过印发宣传册、依托机构编制网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范围。
二是源头管理到位,把好“审批关”。一方面,印发并严格落实《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前置用编审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市县(区)用编前置审核工作进行规范,未经编办用编审核,任何单位不得启动人员招聘、录用和调动等进人程序,同时,以机关事业单位“三定”为基础,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间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强化机构编制源头管理,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干部等违规问题;另一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的通知》,强化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论证评估,严控用编总量,为重点领域和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用编“留有余粮”。
三是信息渠道拓展到位,把好“督查关”。推动实名制系统提档升级,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机构编制数据实时监测,动态比较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与市委巡察等机构和审计等部门间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充分利用相关机构和部门监管成果,对日常监督进行查漏补缺;畅通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通道,全方位拓宽问题信息渠道,收集违规问题线索。
四是问题跟踪督办到位,把好“整改关”。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督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和违规问题,及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管理,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2022年以来,通“过堂会”和定期督办等方式,累计消化超编2351名,消化超职数5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