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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四强化四确保” 部署开展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 作者:电子政务中心 点击量:

根据全省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安排,市委编办迅速行动,通过强化四确保扎实开展好2022年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确保步调一致。在省委编办下发开展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工作通知后,市委编办第一时间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梳理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面临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设计了统计月报所需的七类表格,并以文件形式及时把统计月报的新要求传达到各县区委编办,明确统计报送内容、报送流程和时点要求,为统计月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统计质量。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统计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区在统计月报工作中责任到人、从严把关,各县区月报材料一律由各县区委编办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各县区委编办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具体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工作中坚持“三个不”:数据真实不漏报,数据及时不瞒报,数据准确不错报。自觉将“零差错”要求贯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始终,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月报质量。

三是强化数据审核,确保真实准确。为保证机构编制统计月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加强数据审核,全方位、多角度集中勘误、查漏、补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实情。建立联审工作机制,坚持“管业务管统计”原则,明确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牵头处室和协同处室,明晰各业务处室的数据审核职责,对各自业务范围的数据分头把关。建立复核工作机制,从统计数据经办人、复核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都审核确认,对报送的数据负责。

四是强化数据更新,确保维护及时。明确月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各县区才能在“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中更新数据,对各县区更新后的系统数据,市委编办组织校核,确保报送材料与系统数据相一致。在数据更新过程中,还要求各县区严格对照统计指标和填报口径,经常性开展自查和数据比对,及时查漏补缺、校正勘误。